当前焦点!价格调节基金怎么取出_价格调节基金

2023-06-03 04:33:22 来源: 互联网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1、用交2、2016年2月1日以前涉及的价格调节基金,仍按原规定执行。

2、各机构请于3月15日前按规定申报2016年1月份应缴的价格调节基金。

3、3、从2016年2月1日起,一是依法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,停征价格调节基金,整合归并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7项征收对象相同、计征方式和资金用途相似的政府性基金,取消地方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。

4、  二是将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水利建设基金的免征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,扩大到不超过10万元。

5、免征政策长期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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